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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守护“莲乡蓝”!湘潭县城区禁燃烟花爆竹

来源:湘潭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彭圆 李思源 编辑:宋倩 2025-01-06 21:33:33
中国莲乡 湘潭县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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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湘潭县融媒体中心1月6日讯(记者 彭圆 李思源)春节临近,年味渐浓。1月6日下午,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部署会议召开,全力预防火灾事故,消除安全隐患,减少环境污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县生环委副主任、副县长马立出席。

根据《湘潭县人民政府关于湘潭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湘潭县禁止在下列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县城芙蓉大道以西--湘莲大道以北--涓水以东--湘江以南闭合区域范围内。在禁燃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会议要求,要认清当前形势,强化责任落实。提高政治站位,在销售、宣传、管控、打击等环节层层压实责任。要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宣传力度。聚焦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部门,巧用新媒体平台等,让禁燃理念家喻户晓。要加强部门联动,宣防控打相结合。各部门之间要建立联络机制,明晰各自的工作职责,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要加强督导督查,克服畏难情绪。督导督查小组深入一线,克服麻痹、畏难思想,以高频次巡查促工作落地落实。要依法依规,避免引起负面舆情。在源头管控、执法查处等环节要严格遵守工作程序,妥善处理矛盾纠纷,确保禁燃工作平稳、高效开展,共同守护城市安宁与蓝天。(完)

来源:湘潭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彭圆 李思源

编辑: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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