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融媒体中心11月20日讯(通讯员 胡湘鹤)为全力推进我县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全面落实全民参保计划。11月20日,县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推进会在县医保局三楼会议室召开,县政府办、县税务局、县医保局、县卫健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各乡镇分管负责人和医保经办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就2025年度我县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进度进行通报,就参保缴费政策和参保工作方案深入解读,对前段工作情况进行讲评,并就下步工作做安排部署。2025年度参保缴费工作启动以来,各乡镇周密安排,迅速动员,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参保缴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较好成效,截至11月19日,全县完成参保缴费259900人,其中石鼓镇、石潭镇、茶恩寺镇、云湖桥镇、易俗河镇参保工作走在前列。对下段工作,各乡镇要按照“集中攻坚四十天,保量提质促进位”的总体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振信心,进一步安排部署,精心组织,进一步落实责任,紧扣节点抓推进。进一步深入宣传,精准解释政策,重点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长效机制,参保缴费“两个激励、两个等待”政策宣传到位,引导人民群众积极参保。
会议要求,医疗保障制度是民生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帮助群众抵御重大疾病风险,有效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重要举措,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涉及维护群众健康权益和切身利益,要把重要的民生实事做好、好事做实。要全力推进参保缴费工作,确保全县群众“应参尽参”全覆盖。
据悉,根据政策规定,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4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每人,按年度享受待遇。除规定的特殊情形外,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外参保的,按照个人缴费标准加财政补助标准之和缴费(1070元),并设置待遇等待期三个月(90天)。自2025年起,建立对居民医保连续参保人员和零报销人员的大病保险待遇激励机制。(完)
来源:湘潭县医疗保障局
作者:胡湘鹤
编辑:李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