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我县城区空气质量,降低噪声污染,切实消除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安全隐患,保障公共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县城管执法局代湘潭县人民政府起草了《关于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现就通告内容决定组织召开听证会,广泛征求意见,现将有关听证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4月29 日上午9点
地点:县城管执法局五楼会议室(易俗河镇海松三路40号)
二、听证事项
围绕《湘潭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合理性进行听证。
三、申请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
(一)符合下列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参加听证会:
县城区内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县城区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湘潭县直有关职能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
(二)本次听证会的听证代表17名,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1.邀请参加代表3人(人大代表1人,政协委员1人,法律专家1人);
2.邀请参加相关职能部门代表4人(分别为司法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湘潭县分局、应急管理局各1人);
3.报名参加代表10人(市民代表、企业组织代表、协会代表,若报名人数多于10人,则随机抽选)。
(三)申请参加听证的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4年4 月9日至2024年4月15日上午8:00-12:00和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提供正反复印件)或本单位营业执照向湘潭县城管执法局政策法规股(县城管执法局3楼303室)提出申请并填写报名表或将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和报名表发至邮箱1300484954@qq.com,联系人:陈了壮,联系电话:57883579。
湘潭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4月12日
来源:湘潭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编辑:黄希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