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有关法律要求,今年3月份起,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领导下,组织部分县人大代表对县农业农村局、县教育局开展工作评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议时间
2024年3月至11月
二、评议对象
县农业农村局、县教育局
三、评议内容
两部门本届以来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情况;依法履行工作职责情况;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需要评议的其他情况。
欢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被评议单位进行监督,积极提出意见建议,所提意见尽可能准确具体,评议调查组将认真吸纳。
联系地址:湘潭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411228)
电子邮箱:评议县农业农村局调查组364413404@qq.com
评议县教育局调查组xtxrdbgs@163.com
监督电话:57880802
湘潭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4年3月11日
来源:湘潭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编辑:李辉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