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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熏制腊制品的倡议书

来源:湘潭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编辑:黄希群 2024-01-30 15:28:16
中国莲乡 湘潭县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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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居民朋友们:

岁月更迭,辞旧迎新。甲辰龙年将至,绚丽烟花、声声爆竹、飘香腊味为新春佳节增添了许多的年味,但集中燃放烟花爆竹、熏制腊制食品不仅容易危及人身安全、引发火灾事故、造成财产损失,还会产生颗粒物、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等空气污染物,影响环境空气质量,危害人体健康。为使广大人民群众度过更加欢乐、清新、文明、安全、低碳的新春佳节,我们真诚地发出如下倡议:

一、争做文明节庆的践行者。自觉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消除火灾隐患的规定,从自身做起,使用低碳、环保的方式熏制腊制食品,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不非法运输、存储、寄递、销售、携带烟花爆竹。

二、敢做节庆陋习的监督者。自觉破除燃放烟花爆竹等陈规陋习,积极举报违法制造、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为创造文明、绿色、低碳、平安家园贡献一份力量。

三、善做文明新风的宣传者。主动通过微信、微博等各类自媒体宣传“弘扬新风尚,文明过春节”新理念,大力弘扬正能量。广大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共青团员要发挥好模范作用,率先垂范,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自觉以文明安全的形式欢度佳节。

我们真诚希望全县广大人民群众践行倡议,爱护环境,文明过节,为县域的天更蓝、水更绿、空气更清新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最后,衷心祝愿大家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湘潭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月22日

来源:湘潭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编辑:黄希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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