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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不褪色的党性光辉一一听老检察长说莲乡检察往事

来源:县检察院 编辑:罗伟 2024-07-03 10:23:22
中国莲乡 湘潭县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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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融媒体中心7月3日讯 在莲乡检察史上,有那么一些人,他们把青春奉献给党和国家,献给了检察事业,把汗水洒在莲乡这片土地上。在建党103年之际,笔者专访了一位七十年党龄的老检察长——李文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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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检察长,就要善始善终

“可以说,有县检察院就有我。”谈起什么时候到检察院工作时,李老这样说。

1955年5月,正式成立湘潭县检察院,李老7月报到,直到取消检察机关,才离开。

1978年9月,恢复检察院,时年42岁的李老服从组织调遣,回检察院上班,任副检察长。

1981年1月至1992年12月,任湘潭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连续担任四届。1996年退休至今。

“当检察长十二年,没有干出什么出色的成绩,却做到了善始善终。”李老低调地说。的确,他当检察长期间,始终做到了严于律已、勤于学习、精于业务、关心干警,单位多次获评省先进单位、市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当检察长,就要敢于面对

湘潭县检察院恢复重建后,李老与当时的检察长、另一名副检察长,三人最先到县检察院报到。当时的检察长以及另一名副检察长,同时被安排在农村搞中心工作。李老面对的,是一穷二白。白手起家,所有选址、建设、调人、添置家具等工作,都是他为主完成的。

没有独立的场所,与县公安局一起办公。后来搬到县政府大礼堂左侧的几间旧房内,因旧房内堆放了汽油桶,又赶紧找到当时分管工业的副县长,派人将汽油桶搬走后才开始使用。

后来,陆陆续续,找县政府批经费、购木材、修房子、添置办公家具、打字机等等。

当检察长,就要心系干警

“刚建院时,办公条件非常艰苦,更别说住宿,办公和居住都是同一个地方,白天办公,晚上休息。”

李老来院后,陆续地来了第2个、第3个干警,队伍与日俱增,随之而来面临一个非常现实的困难:住宿问题。第3位报到的是一位女同志,而且是一位孕妇,李老赶紧把自己住的房间调整给她,自己则挤到公安局一位干部的住房内,直到有了办公场所后,又搬到办公室。

后来条件稍微好转,进来的干警全部安排到了招待所,或帮干警租房子住。记得,当时同时招录2个刚毕业的女同志,李老给她们在县政府旁一位干部家租了间房,在带到干部家里之前,特意嘱咐:“要像对待自己的儿女一样,交给你,我一样出房租,但不能出事!”

当检察长,就要带头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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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没办过的案子,我都带头。”在业务方面,李老都是亲自手把手教,使大家尽快熟悉各项业务。记得,在办理一起某团伙组织的案子时,案卷材料是用麻布袋过来的,有几麻袋。这样的案子,院里从来没有办过,而且7天内必须作出是否批捕决定,承办检察官犯难了。

李老与分管领导组织批捕股全体人员进行了为期一天的集中学习,搞清楚这个组织是什么、谁是头目、谁是徒弟等基本案情后,再分工:一人负责看材料、摘抄证据,一人负责核查搜查出来的物证,一人查法律政策依据,等等。每天下班前集中分析、听汇报,最后确定出哪些人该批捕哪些人不捕,案件也如期在7天内办结。

类似亲自带头办理的案子还有很多,比如重建后受理的第一个卖淫案子,因大家都没有办过,没有经验,李老也是在批捕、起诉、出庭等环节都亲自办理。

当检察长,就要管好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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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所谓监督机关是监督别人,但自己必须严格执法,必须服从法律,这是最基本的一条。”李老一直是这样践行的,先是严格要求自己,然后是严格要求干警。

在办理一起煤矿矿长的案子时,该矿长利用职务之便把地下的煤层情况告诉乡镇私营矿主,以此获取非法利益。当时,该案件有人打招呼,看能不能免诉,但李老仍坚持自己意见,顶住压力,将该矿长起诉到法院,受到法律的惩处。

办理某水泥厂一个经济案子时,在办案组成员进驻一段时间后,李老与股室负责人到厂里检查办案进展情况,中午吃饭时,发现有点反常:吃饭加菜。李老严辞厉色:“不能加菜,厂里吃什么我就吃什么,不要另外开支,不能因为我是检察长就搞特殊化。”

李老以身作则的言行,影响了单位的每一位干警,用他自己的话说:“当检察长期间,湘潭县检察院没有出过一个违纪违法的。当了十二年检察长,党组成员没有一个不团结的。”

“年轻干部就要不怕苦、不怕累,在学业务的同时也要学习社会知识。”采访的最后老检察长言辞恳切,目光坚毅,对新一代检察干警期望殷殷,新时代的莲乡检察人,也必将继续传承艰苦奋斗、不畏困难、求真务实、廉洁自律、公平公正的工作作风,在平凡的岗位上奉献一份光和热。(完)

来源:县检察院

编辑: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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