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胡琳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成了融入当今社会的“通行证”。第5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3年6月,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已突破1.91亿。当代未成年人被热议成“网络原住民”,在享受着网络世界带来的快乐与便利的同时,也被“鱼龙混杂”的网络信息侵害着。
良法善治,筑牢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治防线。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是中华民族的希望。因此,为未成年人创造健康的网络环境,刻不容缓、势在必行。历经三次审议的《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自2024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若干规定》对网络沉迷防治和相关部门职责作了原则性规定,要求有关部门加强监管和指导,确保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若干规定》的实施充分体现了湖南省对未成年人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标志着湖南省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治建设进入了新的阶段。
协同发力,撑起未成年人网络安全“保护伞”。《若干规定》第十九条在“网络保护”一条中,明确了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监督管理未成年人使用智能终端产品。网信、公安、新闻出版、教育、卫生健康、文化和旅游、广播电影电视等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做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若干规定》提出“监督管理”,并不是将未成年人排斥在网络空间之外,而是要为祖国的“花朵”护航。把互联网用起来、用好,构建与孩子身心健康相适应的网上冲浪“免疫系统”,多方合力帮助青少年健康“触网”,真正为未成年人营造健康、有序、安全的网络环境。
重在落实,确保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行稳致远。令在必信,法在必行。良法美意只有以有力的贯彻执行为辅助,才能发挥出善治功效。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做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任重道远。《若干规定》的贯彻落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的一项重点任务,我们要深入学习、准确把握、全面落实《若干规定》的精髓要义和原则要求,切实提升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实效。以《若干规定》为遵循,推动职能部门、网络平台、家长、学校等多方各尽其责,形成完整、有效的责任闭环。当社会各方形成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的强大合力,定能帮助网络“小原住民”安全上网。
来源:新湘潭客户端
编辑: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