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融媒体中心9月11日讯(通讯员 唐歆凯 宋宬容)近日,石潭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接群众举报,石潭镇八一路某商品房业主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在商品房后的公共过道私自搭建房屋,不仅影响周边群众出行安全,对消防安全和镇容镇貌都有妨碍。该镇执法大队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建设,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依法向当事人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执法期间,在旁边还发现一处违法搭建的构筑物,同时向两位当事人宣传相关法律知识。通过该镇执法大队耐心细致地做工作,普及法律知识,最后两位当事人都同意对两处违章建筑进行拆除。
9月11日上午,依法对该处违章建筑进行了拆除。
拆除前
拆除后
该镇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加大巡查力度,对违章建筑“零容忍”,依法打击违法建设行为,同时普及相关法律知识,持续推进美丽乡镇建设。(完)
来源:石潭镇
作者:宋宬容
编辑: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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