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3日,湘潭县发现9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目前均在定点医院隔离医学观察。湘潭市、湘潭县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全力开展流调溯源、排查管控、核酸检测、现场处置等工作。
感染者1:刘某沐,男,住杨嘉桥镇新桥村茶盘组
感染者2:周某,女,住杨嘉桥镇新桥村茶盘组
感染者3(隔离管控人员):肖某珍,女,住射埠镇上春村黑瓦屋组
感染者4(隔离管控人员):冯某,男,住锦石乡大荷塘村毛屋组
感染者5(隔离管控人员):黄某婷,女,住射埠镇烟塘村乐家组
感染者6(隔离管控人员):马某琴,女,住白石镇湖田村枫树组
感染者7(隔离管控人员):马某亮,男,住中路铺镇水口桥村丛林组
感染者8(隔离管控人员):毕某娜,女,省外途经许广高速青山桥收费站
感染者9(隔离管控人员):曹某洋,女,杨嘉桥镇新桥村茶盘组
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感染者1:
11月28日-29日
在湘潭县杨嘉桥镇新桥村茶盘组家中未外出
11月30日
10:00 乘坐私家车前往杨嘉桥镇新福村卫生室就诊
10:49 返回家中后未外出
12月1日
9:50 乘坐私家车前往新福村卫生室复诊
10:35 返回家中
17:00 乘坐私家车前往新福村卫生室复诊
17:10 返回家中
18:00 乘坐私家车前往湘潭县妇幼保健院就诊
19:06 到达湘潭县妇幼保健院
20:23 返回家中后未外出
12月2日
22:00 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医学观察
感染者2(为感染者1母亲):
11月28 日-29日
在杨嘉桥镇新桥村茶盘组家中未外出
11月30日
10:00 乘坐私家车前往杨嘉桥镇新福村卫生室
10:49 返回家中后未外出
12月1日
9:50 乘坐私家车前往新福村卫生室
10:35 返回家中
17:00 乘坐私家车前往新福村卫生室
17:10 返回家中
18:00 乘坐私家车前往湘潭县妇幼保健院
19:06 到达湘潭县妇幼保健院
20:23 返回家中后未外出
12月2日
22:00 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医学观察
感染者3(为11月30日阳性感染者冯某顺的密切接触者):
11月29日
13:00 从湘潭县射埠镇上春村黑瓦屋组家中前往锦石乡青塘村梁迎平价超市
16:30 返回家中后未外出
11月30日
18:58 闭环转运至集中医学隔离点隔离观察
12月3日
11:22 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医学观察
感染者4(为11月30日阳性感染者冯某顺的密切接触者):
11月29日
10:30 从湘潭县锦石乡大荷塘村毛屋组家中前往东风街东风平价菜店
11:00 前往锦石村新场组岳母家
13:00 前往东风街鸿冠汽贸店
13:30 前往锦石村楚家屋场
13:50 返回锦石村新场组岳母家
18:00 前往东风街晚安家居
11月30日
2:30 返回家中
17:45 闭环转运至集中医学隔离点隔离观察
12月3日
11:22 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医学观察
感染者5(为12月1日阳性感染者黄某华的密切接触者):
11月29日
7:20 从射埠镇烟塘村廖家组家中乘坐摩托车前往射埠小学
7:48 到达射埠小学
16:30 步行回家后未外出
11月30日
7:22 步行前往射埠小学
11:30 步行回家后未再外出
12月1日
1:07 闭环转运至集中医学隔离点隔离观察
12月3日
11:22 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医学隔离观察
感染者6、感染者7(均为新疆返潭人员):
11月29日
9:21 搭乘K1350次列车抵达长沙火车站
14:45 闭环转运至集中医学隔离点隔离观察
感染者8(为新疆返潭人员):
12月1日
2:00 在许广高速路段(距射埠高速服务区30公里附近)发生交通事故
3:00 由拖车将其运送至许广高速青山桥收费站出口
13:50 闭环转运至集中医学隔离点隔离观察
12月2日
12:27 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医学观察
感染者9(为感染者2的密切接触者):
11月30日
14:00 从湘潭县杨嘉桥镇新桥村茶盘组家中前往同组周某家麻将馆
14:15 返回家中
18:00 前往周某家麻将馆商店
18:06 返回家中后未外出
12月1日
20:30 骑电动车前往杨嘉桥镇新福村卫生室
20:50 返回家中后未外出
12月2日
7:30 骑电动车前往杨嘉桥镇荆州小学
7:42 到达荆州小学
7:43 前往湘潭市雨湖区姜畲镇麦芙西饼屋
7:55 前往麦芙西饼屋斜对面雅迪电动车门店
8:04 前往湘潭县云湖桥镇卫生院
8:20 前往杨嘉桥镇新福村卫生室
10:40 返回家中
21:50 骑电动车前往新桥村崔某新家
22:10 返回家中后未外出
12月3日
9:00 骑电动车前往涟水河堤垃圾点
9:01 返回家中后未外出
15:45 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医学观察
请与上述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组)、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告(点击查询:湘潭市各社区(村组)疫情防控报备电话),并配合落实集中隔离、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相应防控措施。请广大市民及来(返)潭人员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关注自身健康状况,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为疫情防控贡献力量。对不配合执行防控措施,造成疫情扩散的人员,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湘潭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3日
湘潭县24小时公共卫生热线电话
0731-52811120
来源:湘潭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编辑:郭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