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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百十亿”工程】“优化营商环境 助力推进湘潭县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举行

来源:湘潭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彭圆 编辑:罗建 2022-11-16 08:46:22
中国莲乡 湘潭县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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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

湘潭县融媒体中心11月15日讯(记者 彭圆)11月15日,湘潭市生态环境局湘潭县分局举行“优化营商环境 助力推进湘潭县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介绍该局优化营商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并就群众关切的有关问题答记者问。湘潭日报、红网、湘潭市广播电视台、湘潭县融媒体中心以及环保志愿者等参加。

会上,该局主要负责人向出席新闻发布会的各位来宾们表示热烈欢迎,对多年来关心和支持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感谢。他表示,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支持帮助下,市生态环境局县分局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两山”理念,紧紧围绕湖南省委“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和市委“闯新路、破险阻”要求,啃硬骨、破坚冰、克难关、闯新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稳步前行,奋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莲乡。

他表示,今年以来,全局深入贯彻国家、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全面落实营商环境“一号工程”,举一反三加强县人大常委会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评议交办问题整改,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力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一是优化环评审批。积极落实“跨省通办”“一件事一次办”等要求,不断推动行政审批改革。充分利用“三线一单”成果在发展引领、环境监管等方面的作用,对新建项目实行“提前介入、预先服务”,主动协助企业提前做好项目选址、准入等前期工作,提供最优化的审批方式、最大限度压减审批时限,报告书、报告表的审批时限分别由法定的60天、30天缩短为20个工作日和10个工作日(含公示时间 )。二是实施容错机制。开展环保知识进企业活动,加强对企业的普法力度,按照《轻微环境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坚持轻微违法不罚、证据存在异议的坚决不罚、可移可不移公安机关的案件坚决不移,慎用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截至目前,全年立案21起,处罚156余万元。其中闽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因对当地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群众反映强烈,市人大执法检查组现场检查时也反馈该公司存在严重的环境问题,该局作出处罚款30万元的决定并责令整改。三是强化项目带动。争取环保专项资金1334万元,其中争取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100万元,农村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问题整治争取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700万元,锅炉低氮改造和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分别争取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200万元和334万元。四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拟定以执法大队为主体,其它部门执法联动的方式,制定生态环境执法计划,建立了系列正面清单,优化执法方式,减少执法次数,最大程度减轻企业负担。

生态环境保护是重大民生工程,他表示,下一步,该局将继续围绕持续改善环境质量这一核心,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一号工程”走深走实,发扬生态环保铁军精神,助力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在答问环节,媒体还就如何落实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助力湘潭县绿色高质量发展等问题提问。

提问一:

湘潭日报记者:实现高质量发展,就要通过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请问,市生态环境局县分局如何落实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助力湘潭县绿色高质量发展?

答:近年来,县生态环境分局积极服务“六稳”“六保”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严格落实简政放权举措,坚持明确“名录之外无环评”,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优化审批服务,扎实做好 “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协同推进“洽谈即服务”改革等工作,加强对企业的帮扶。第一、我局夯实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基础,实现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全面形成整体联动、部门协同、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录入工作。第二、开展政府权力清单调整和清理工作,保留行政权力事项共92项,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做到事项清单标准化;对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申请材料目录、办理基本流程、办结时限作出了相应的调整和确认,精减申请材料,统一受理标准,加强局内数据资源共享,实行“一窗式”并联审批制度,让办事群众从“跑多个部门”转为“跑一个部门”,做到办事流程精简化、标准化;第三、对新建项目实行“提前介入、预先服务”,主动协助企业提前做好项目选址、准入等前期工作,提供最优化的审批方式、最大限度压减审批时限,报告书、报告表的审批时限分别由法定的60天、30天缩短为20个工作日和10个工作日(含公示时间) 。近年来所有建设项目的环评全部都是“一窗式”办结,有力助推了服务效能的提升,助力了湘潭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提问二:

红网记者:请问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生态环境执法是如何建立正面清单的?

答:为了优化营商环境,除了必要情形,我局尽量不去企业现场检查,统一运用湖南省各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平台开展对企业的抽查,按照“计划外无检查”的原则制定我局年度抽查计划,推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坚决杜绝随意检查和选择性执法,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并综合运用在线监控、智能电表监控系统等手段,切实减少涉企检查频次提高检查效率。建立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列入正面清单的企业,坚决做到“无事不扰”,减轻企业负担。

提问三:

湘潭市广播电视台记者请问为引导和促进企业自觉守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生态环境执法实施了哪些容错纠错机制?

答:我局依法履行执法容错纠错机制,依据湘潭市生态环境局出台的《湘潭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试行),实施首违不罚、证据存疑不罚和轻微不罚制度。今年我局按照免罚清单,通过集体讨论以及案审制度对湘潭鑫发特种钢制造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免于处罚;我局先后对近百家企业实施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集体约谈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极大的提升了企业守法意识。审慎采用查封、扣押和限制生产、停产等整治措施,截止到止前,全年只实施了一起查封、扣押废铅酸电池案件。

来源:湘潭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彭圆

编辑:罗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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