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当前株洲等多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为切实保护广大莲乡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持续筑牢疫情防控坚固防线,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防疫情输入
在县人员近期不得前往株洲市主城区及攸县城区,并主动劝阻现居住在株洲市的亲友近期不来(返)县,严格执行当地静默管理相关规定。
二、强化核酸检测
县城区常态化核酸检测频次即日起加密调整为两天一检。邻近株洲市的村组、企事业单位以及重点行业从业人员检测频次调整为每天一检。对未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的实行弹窗、赋码管理等措施。
三、严格个人防护
个人在出入“三站一场”、交通卡口、各类室内场所及室外人员聚集场所应全程佩戴口罩、扫场所码,对无智能手机的特殊人员逐一登记个人相关信息。对未按要求佩戴口罩和扫场所码或登记者,一律不得进入。
四、规范聚集性活动
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谁举办谁负责、谁提供场地谁负责”原则,减少聚集性活动。提倡从简举办婚丧嫁娶,个人举办的50人以上聚集性活动需提前报告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或由承办酒店负责报备,做好防控方案,提倡按照“一事一码”原则申领、张贴场所码;应安排人员查验两码,参加人员须主动扫场所码,亮健康码、行程卡。红黄码人员、在隔离及健康监测期间的人员不得参加各类聚集性活动。
五、严格场所管理
各类室内场所及室外人员聚集场所均应在入口处设置醒目、清晰的防控提示,要安排防疫监督员督促进入人员规范佩戴口罩、扫场所码。同行多人的要逐人扫码、亮码、验码,严禁“一人扫码、多人进出”。对未按要求佩戴口罩和扫场所码者,各类场所应一律劝阻进入。
六、落实四方责任
各乡镇压实属地责任,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充分发挥社区(村组)排查三人小组作用,积极开展风险人员主动摸排。各行业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督促监督员工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强化每日健康监测。个人作为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要履行好疫情防控责任。对不配合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证明,造谣传谣、妨碍疫情防控等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以上措施根据国省市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和防控要求适时调整。
湘潭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5日
来源:湘潭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编辑:黄希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