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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喜迎二十大·传清廉家教·扬清廉家风·建清廉家庭”系列征集评选活动开始啦!

来源:莲乡纪检监察 编辑:黄希群 2022-08-17 08:28:16
中国莲乡 湘潭县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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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以及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动员广大家庭以德治家、以廉养家,以更加昂扬的精神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喜迎二十大·传清廉家教·扬清廉家风·建清廉家庭”系列征集评选活动。

01 活动主题

喜迎二十大·传清廉家教

扬清廉家风·建清廉家庭

主办单位

湘潭县纪委监委、湘潭县妇联

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8月底


02 征集内容

01 征集评选一批清廉家风家教示范样板

活动内容:抓好公共宣传阵地建设,在机关、学校、村(社区)、广场等公共服务阵地,打造一批独具莲乡特色的清廉家风文化街巷、文化长廊、文化墙等,以漫画、图片、公益广告等形式对清廉家风家训、廉政文化成果进行展示,传播清廉文化、展示清廉事迹。

报送要求:①优秀示范样板需报送“附件”+视频(图片)等资料。②作品格式:详见作品要求。

02 征集评选一批清廉家风优秀视频音频作品

活动内容:征集评选体现“家”特色的爱国爱党教育、廉政教育、家庭教育等内容,兼具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旨在传播清廉家风故事、弘扬清廉家风文化的视频音频作品。

报送要求:①优秀视频音频主要指以“家”“廉”为主要元素的原创作品和宣传品。②报送“附件”+相应作品。③作品格式:详见作品要求。

03 征集评选一批莲乡身边人的优秀家风故事

活动内容:征集评选体现“家”特色的身边人的优秀家风故事,立体化、细节化讲述身边榜样的清廉家风故事。

报送要求:①优秀家风故事要体现“家”特色,形式不限,可以是家风故事分享会,也可以是精品课程宣讲等,内容要主题鲜明、讲授精彩、感染力强。②报送“附件”+1000字申报材料。③如有音频视频等材料一并报送(作品格式:详见作品要求)。

04 征集评选一批优秀家书家训

活动内容:征集以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抒发家国情怀、清廉节俭的优秀家书;传承新时代优良家风家教,体现我国传统道德,富有时代特色和家庭特点的优秀家训,在全县营造家风正、作风好、党风清的良好工作生活氛围。

报送要求:①优秀家书家训形式不限,内容要贴近家庭,弘扬家庭美德。②报送“附件” +家书(家训)。③如有音频视频等材料一并报送(作品格式:详见作品要求)。

03 征集方式及作品要求

征集方式

本次征集活动面向各乡镇、县直机关各单位及党员干部家庭。征集作品由各单位评审后择优上报,同一作品不得重复参加不同类别的征集评选。

作品要求

①所有征集作品必须健康积极向上,需体现“家”特色的爱国爱党教育、廉政教育、家庭教育等内容。

②作品格式:音频视频mp4、mov格式,视频规格不小于1920*1080 像素,每段音视频配100字左右的文字说明;图片JPG格式、像素不小于1MB、清晰度不低于300DPI、每张图片配30字左右的文字说明。

③所有作品上报请分类别建立文件夹,并将文件夹命名为“参赛类别+推荐单位+作品名称+申报者姓名”。

④所有征集的作品,主办方有权使用,不支付报酬。

⑤一旦报送作品,即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规则。

⑥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04 评选推荐和宣传展示

县纪委监委、县妇联将组织联合评审,表彰展示一批优秀作品。评选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 三等奖若干,优秀作品将在“莲乡纪检监察”“湘潭县妇联”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刊播宣传。主办单位将为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并择优选送至上级单位。同时对宣传到位、组织得力、创新举措、成效突出的乡镇及单位进行表彰,在全县评出若干个“优秀组织奖”。

05 投稿方式

请于8月29日前按要求将选送作品同时报至县纪委监委宣传部和县妇联办公室

县纪委监委宣传部:刘杰

联系电话:57885096

电子邮箱:xtxjwxjs@163.com

县妇联办公室:谭燕

联系电话:57880808

电子邮箱:xtxfl@163.com

来源:莲乡纪检监察

编辑:黄希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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