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融媒体中心6月29日讯(通讯员 曾 珂)6月29日,石潭镇应急办和市场监督管理所在对全镇企业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中发现,一家洗涤厂使用的特种设备不合格,存在安全隐患。因此,执法人员依法对设备进行临时查封,并责令该厂停产停业做好整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执法人员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存储、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品予以查封和扣押,对违法生产、存储、使用、经营危险品的作业场所予以查封,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告知查封的理由、依据及其在查封期间其依法享有的权利义务后,也设备不合格可能引发的安全事故向当事人进宣传教育,并细心指导如何整改。
当前,石潭镇正持续进行安全隐患排查行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部门主动担当作为,抓实抓细安全生产工作,牢牢守住红线底线,坚决保障生产安全。(完)
来源:石潭镇
作者:曾珂
编辑: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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