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规范招生行为,推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2〕102号)和《湘潭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湘潭市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潭教发(2022)5号)精神,依据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湘潭县2022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报名要求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于6月6日开始报名(具体时间详见日程安排),登录湘潭市教育局官网(http://jy.xiangtan.gov.cn/)“湘潭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进行报名,或关注“微潭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
(一)填报志愿
1.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志愿填报。学生(家长)根据划定的服务范围对应分配的义务教育学校以及计划数,选择其中一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填报志愿。注意:E区(北至滨江路、东至向东渠、南至天易大道、西至海棠路的合围区域)的小六毕业生只填报相关信息,不需填报初中志愿。
2.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志愿填报。
我县唯一一所民办小学是云龙小学,计划招生250人;唯一一所民办初中是天易中学,计划招生1000人(其中农村招生不得超过300人)。两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都面向全县招生,实行“网上报名、超员摇号、免试入学”,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1)学生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拥有县城城区固定房产;(2)学生本人户籍为湘潭县;(3)学生本人小学六年级学籍在湘潭县;(4)符合湘潭县城区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就读条件(《居住证暂行条例》要求: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
学生及家长在充分了解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理念、师资水平、基础设施、招生计划、收费标准、教育质量和办学特色的基础上,选择一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填报志愿。
3.学生(家长)只能填报所属区域内一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志愿或一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志愿。
(二)生源类别
学生(家长)网上报名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须填报入学生源类别,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按照“房户一致”原则,在划定的服务范围内,分以下五个生源类别和一个教育优待政策入学类别。
1.有户有房。学生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与户籍所在地均在易俗河镇,以不动产权证(或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明)等资料为依据入学。
2.有房无户。学生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易俗河城区购买住房,但户籍没有迁入房产所在地,以不动产权证为依据入学。
3.有户无房(第一类)。学生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为易俗河镇原始户籍(无动迁记录),其父母在易俗河城区工作但无房产,实际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共同居住,经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验证情况属实,凭共同居住的不动产权证为依据入学;学生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为易俗河镇原始户籍(无动迁记录),其父母在易俗河城区工作但无房产,实际一直租住在单位自管产权房、直管公房或保障性住房等,经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验证情况属实,以该住房为依据入学。
4.有户无房(第二类)。学生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易俗河城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就业但无房产,经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验证情况属实,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入学。
5.无户无房。学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易俗河城区户籍,但在城区有稳定就业,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入学。
6.教育优待政策入学类别。①人才子女。按照《湘潭市人才亲属入学就读实施办法》,由所属教育行政部门依文件规定安排人才子女入学。②现役军人子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和《湖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相关文件精神,由市军分区或县级人武部门统一汇总后,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入学。③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子女就读本校。④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初中部可采用直升方式入学。⑤其他教育优待政策类别。根据有关政策文件,可按照"一事一议"的要求予以优先录取。
二、录取流程
1.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
①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审核→报名人数少于计划数→全部录取;
②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审核→报名人数大于计划数→电脑随机摇号→摇中录取;
③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审核→报名人数大于计划数→电脑随机摇号→未摇中→参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录取。
2.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学校网上初审→交叉审核→学校现场审核→县教育局录取。
三、日程安排
1.发布信息:县教育局于5月30日前将《湘潭县2022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实施方案》《湘潭县2022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实施办法》和各校招生服务范围在网络和媒体上进行公布;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将网上报名公告、招生服务范围、招生负责人联系电话及相关报名要求等在招生服务范围内广而告之,确保宣传到位。
2.教育优待类别资料审核:6月1日前,符合优先录取政策的学生,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至招生学校,各校于6月4日前交县教育局普教股汇总,逾期未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定优先录取资格。
3.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日程安排:
(1)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网上报名:6月6日至6月10日,具备报名条件的学生完成网上报名。
(2)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网上审核:6月6日至6月10日,两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进行入学资格初审,招生平台对接市公安局户籍数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房产数据进行报名信息线上实时核验,县教育局进行网上复审。
(3)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超员摇号:6月11日,入读县内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学生,按照学生志愿、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派位计划数参与电脑随机派位录取,6月12日至6月13日派中的学生到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到。
注意:填报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学生和家长密切关注学校发布的招生公告,符合直升生政策的学生在报名期内及时向学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招生学校、县教育局审核认可后直接录取,不需参与"超员摇号";已经自主填报民办初中且审核录取的学生不再安排城区公办学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报名期内报名人数少于计划数时,8月1日前可由学校在计划内适当组织补录。
4.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日程安排:
(1)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网上报名:6月6日至6月14日,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完成网上报名。
(2)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补录:6月12日至6月14日,电脑随机派位未派中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学生,纳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补录程序,在"湘潭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申请补录。
(3)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网上初审:6月6日至6月16日,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进行入学资格初审,招生平台对接市公安局户籍数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房产数据进行报名信息线上实时核验,对网上填报的信息和上传的附件进行审核。
(4)交叉审核:6月20日前,县局组织区域内学校进行交叉审核。
(5)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现场审核:6月下旬开始,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对网上报名资料进行现场核查证件、上户调查,按生源类别1至5依次录取。家长须提交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不动产权证、儿童出生证,有户无房还须提交无房证明和租房合同,无房无户还须提交监护人居住证、从业证明(社会养老保险、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等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租房合同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学校留存备查,进行现场审核和网上复审。
(6)调剂录取:7月中上旬,县教育局将因所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位已满须调剂的学生,按相对就近原则,调剂至有学位富余的学校,接收学校通知家长到学校现场审核。
(7)结果公示:8月上旬,各学校将新生招生结果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知家长到学校领取录取通知书。
5.录取信息导入学籍系统:2022年秋季开学,县教育局将招生平台上生成的录取信息数据比对后导入到“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
6.招生入学专项督查:秋季开学工作检查核对新生报到信息,9月中旬学籍注册再次进行数据比对,严禁违规招生、学籍信息与平台招生信息不一致,引发不良后果将严格执纪问责。
附件:1.湘潭县2022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提交资料清单
2.湘潭县2022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 报名教育优待类别信息汇总表
来源:湘潭县教育局
编辑:李辉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