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关于湘潭县人大常委会开展部门工作评议的
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有关法律,今年3月份起,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领导下,开展部门工作评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议时间
2022年3月至11月
二、评议对象
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评议内容
2021年以来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情况;依法履行工作职责情况;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需要评议的其他情况。
欢迎社会各界对被评议单位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建议。
联系地址:湘潭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411228)
电子邮箱:xtxrdbgs@163.com
监督电话:57880802
湘潭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2年3月30日
来源:湘潭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编辑:李辉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