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物仓”内办公资产(台式电脑)
湘潭县融媒体中心12月2日讯(记者 罗建 通讯员 周凯交) 2021年2月1日,国务院颁发《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明确,各部门及所属单位应优先通过调剂方式配置资产。公物仓是国有资产共享共用的有效举措。在县委、县政府的肯定和支持下,湘潭县机关事务中心党组高度重视,统筹各单位因机构撤并、人员变动等原因闲置的资产,经过分类修复,充实了“公物仓”的资产品类数量。并制定了相关收集、使用、调剂、出借等管理办法,确保国有资产的高效利用。目前,我县“公物仓”内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等各类通用办公资产已达300余件。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人表示:“公物仓”是政府带头厉行节俭的新举措,今后各单位需配置资产的,优先从公物仓中予以调剂解决,千方百计节约财政资金,为振兴莲乡出力。
来源:湘潭县机关事务中心
作者:罗.建 周凯交
编辑:罗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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