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征程,波澜壮阔。百年初心,历久弥新。湘中灵秀千秋永,天下英雄一郡多。江边有个湘潭县,江边有支动人的歌。
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条件。解放前,湘潭县土地占有结构极不合理,地主富农占田65.8%,贫农、雇农和中农占田仅15.6%,封建公产田占18.6%。1950年3月至1953年3月,湘潭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和《农民协会组织条例》等政策,先后实行减租退押,建立农民协会;划分阶级,没收、征收地主富农田土财物进行分配;土改复查和查田定产,胜利完成了全县土地改革,封建地主阶级土地所有制在湘潭县彻底消灭,封建剥削制度的基础被彻底根除,广大农民成为土地的主人。
湘潭县土地改革采取先试点后全面铺开的办法进行。县委根据地委的安排,在全县土改全面铺开之前,选择群众基础较好的五区杉荫乡(今属易俗河镇)、二区唐山乡(今属响塘乡)、三区如意乡(今属韶山市)开展土改试点工作,地委和县委均组织土改工作队,分别进驻五区、二区和三区进行试点,试点工作历时97天,取得成功,并举行了“庆祝完成土地改革农民翻身胜利大会”。
1950年10月1日,县委、县人民政府成立湘潭县土地改革委员会,由14人组成,县委书记杨第甫任主任,抽调机关干部1556名、培训区乡村干部3335名,合编成土改工作队参加土改。制定全县土改工作规划,未进行土改的230个乡分成三批,按五个步骤进行。共没收地主阶级土地120万余亩,征收房屋36万余间,耕牛2304头,农具32432件,将其分给无地少地的农民,平均每人分得土地1.76亩,分得生产资料折合稻谷75公斤。之后,县委书记华国锋深入全县指导土改复查工作,通过土改复查,共查处漏划地主970户,抓回逃亡地主117人,镇压不法地主和反革命分子49人,没收漏收耕牛3万余头,积谷、浮财、金银等若干。通过查田定产,全县共有水田158.72万亩,分14个等级,年定可产粮38637万公斤,为国家征收农业税做好了一项基础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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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共湘潭县委宣传部 中共湘潭县委党史研究室 湘潭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李辉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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