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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78岁老人行动不便 检察官上门办案

来源:湘潭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彭圆 编辑:罗建 2021-04-30 16:35:07
中国莲乡 湘潭县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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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上门办案。

红网湘潭县分站4月30日讯(记者 彭圆)“没想到你们会跑这么远的路来我家,还给我讲解了这么多法律知识,考虑我的实际困难,真是太周到了……”近日,在株洲县渌口区龙船镇梅山村,犯罪嫌疑人曾某某对前来上门办案的湘潭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说道。

2020年10月1日,78岁老人曾某某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搭乘79岁的老人马某某,在湘潭县白石镇友爱村道路行驶时不慎发生侧翻,造成马某某死亡。2021年3月30日,湘潭县公安局以曾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移送湘潭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按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人民检察院可以将其传唤至检察机关的执法办案区进行讯问,考虑到曾某某年迈体弱、腿脚不便且路途较远,4月28日,湘潭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登门到曾某某的住处依法对其进行了讯问,并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曾某某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因该案系过失犯罪,犯罪情节轻微,曾某某具有自首、认罪认罚、被害人近亲属谅解等情节,湘潭县人民检察院拟决定对其从轻处理。

这是湘潭县人民检察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一个缩影。

“自从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我们的办案理念、工作作风都有了较大的提升。不仅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实到一个个具体的案件中,还认真做实、做细每一个环节,尽最大的努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该案承办检察官说。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据悉,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该院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干警为民意识、纪律作风、素质能力都有了进一步提高。该院负责人介绍,下阶段将继续抓紧抓实教育整顿各项工作,着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铁军。(完)

来源:湘潭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彭圆

编辑:罗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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