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图片
红网湘潭县分站12月28日讯(记者 贺帆)在电信网络诈骗案中,有这样一群人,他们向电诈犯罪分子非法出租、出售手机卡、银行卡等个人账户,帮助其将非法所得进行转移。为此,湘潭县公安局紧盯“黑灰产业链”,铁拳出击,深入开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断卡”行动,截至目前,共刑事拘留7名犯罪嫌疑人。
石潭镇的刘女士是一名全职妈妈,为了补贴家庭开支,她偶尔会在网上接一些轻松的兼职。10月5日,她被网友拉进一个名为福利刷单的群,结果短短两天时间就被骗走四万余元。
县公安局石潭派出所民警介绍:“我们就马上立案进行侦查,通过被害人的银行卡流水,发现了其中一个犯罪嫌疑人朱某,江西省上饶市人。”
在警方调取的银行流水信息中,刘女士被骗的这笔资金第一时间就流入了朱某海的银行卡中,且根据种种数据信息痕迹显示,这张银行卡正是朱某海本人在使用,11月5日,莲乡警方奔赴江西,将朱某海抓捕归案并就地审讯。
据朱某海供述,他在这起诈骗案中充当的是一个“跑分”的角色,即为电诈犯罪分子提供手机卡和银行卡,当诈骗所得的赃款进入他的账户后,朱某海就能获得部分佣金。
民警表示:“朱某海自己也承认,受不了利益方面的诱惑,明知道卡被上线收购之后用于诈骗团伙的资金转移。”
网络图片
与朱某海一样受不了金钱诱惑的,还有他其余六名“兄弟”——盛某雄、吴某亮、盛某龙以及吴某书以及黄某赐。今年8月中旬,无业的盛某雄在网上结识了一名昵称“老大”的人,见到盛某雄囊中羞涩,“老大”便向他传授了一条“发财致富”的“捷径”。
民警说:“他们四个人通过交押金的方式,向上线一个自称‘老大’的人进行联系,并且交了一定的押金给‘老大,‘老大就会发给他们一些相关的信息,进行诈骗款,或者是其他违法犯罪钱款转账的一种操作。”
要加入“老大”的组织,门槛可不低,为了凑齐三万元押金,盛某雄邀请好友吴某亮和黄某赐一同加入,并通过支付报酬的方式拉拢 盛某龙和朱某海等多人办理银行卡供他们使用。“老大”的派单一下来,团伙就会使用自己内部成员的银行卡帮助其转账,转账成功后,“老大”会向他们支付千分之四的佣金。
民警表示:“押金交得多,返钱的比例也高,所以他们打算继续再交五万元押金。”
为了提高佣金的比例,盛某雄在不断拉人入伙的同时,又向“老大”缴纳了五万元押金。截止10月中旬,该团伙的转账共帐高达两千万元,非法获利达二十余万元。
11月上旬,莲乡警方在江西上饶将这一电信诈骗洗钱收卡团伙的7名成员全部抓捕归案。目前,7人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湘潭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贺帆
编辑:罗建
本文为湘潭县新闻网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