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湘潭县分站3月23日讯 春天悄然而至,气温回暖,雨水增多,各种菌类进入生长旺盛期,多地相继发生采食野生蘑菇中毒事件,目前全省已发生蘑菇中毒事件6起,发病19人,无人员死亡。我县近三年因误食野生有毒蘑菇引起的食源性暴发事件24起,发病71人,死亡7人。为有效预防误食有毒野生蘑菇,特提出如下风险警示:
一、消费者切勿自行采摘食用野生蘑菇
野生蘑菇的毒性很难用眼睛辨别,有些蘑菇甚至需要专业人士利用仪器才能分辨,广大群众不要因为好奇或为满足口腹之欲采摘、购买和随意食用野生蘑菇或来源不明的蘑菇。盲目自信不可取,民间辨别不靠谱,生命健康最重要。
二、食品经营者要严格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各类餐饮单位、食堂、农村自办宴席等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自我管理,严格把好原料进货关,进货渠道要正规,并做好原料进货登记台账。各类单位食堂,尤其是学校食堂严禁采摘、采购野生蘑菇,严禁使用野生蘑菇作为食品原料,对可食用的蘑菇要严格挑选,避免有毒蘑菇混入其中。
三、科学应对中毒处置
目前尚无针对野生蘑菇中毒的特效疗法,病死率高、风险极大,预防的最好方法就是不要食用。一旦误食野生毒蘑菇,发生恶心、剧烈呕吐、腹痛腹泻等中毒症状,应立即采取刺激口咽催吐等措施,并尽快到正规医疗机构救治,尽可能提供误食蘑菇实物或图片。
四、加强宣传引导
误采误食野生蘑菇中毒发病主要在农村、在家庭,其防控重心在乡镇村组,有效手段是宣传教育。各乡镇要组织村组干部开展入户宣传,动员食品安全协管员、乡村医生等积极参与宣传,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全覆盖、多层次、立体化宣传,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进行重点宣传。要在乡镇、村组、农村集市、农贸市场等地采取设立警示牌、张贴宣传画、悬挂宣传标语,反复提示误采误食野生蘑菇的风险,广泛宣传误采误食野生蘑菇带来的严重后果,教育群众勿采勿食、不买不卖品种不明的野生蘑菇,不要轻易相信网络和社会流传的鉴别有毒野生蘑菇的方法,减少和避免误食有毒蘑菇中毒事件的发生。(完)
来源:市场监管局投稿
编辑:易夕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