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转供电主体单位执行电价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红网湘潭县分站3月18日讯(通讯员 朱浩峰)“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关于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你们公司是否落实到位”,这是湘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监督管理股工作人员检查时询问最多的一句话。
国家为缓解企业压力、全面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于今年2月份出台《关于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从2020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除高耗能行业以外的,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客户计收电费均按原电价的95%结算。该局为将转供电红利政策落实到位,对全县25家大型商业综合体、物业小区、写字楼、工业园区等转供电的主体单位和涉及被转供电的550家左右的商户转供电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该局负责人表示,在检查过程中若发现转供电单位存在不按规定执行国家电价红利政策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法处理,确保政策红利真正惠及终端用户。(完)
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朱浩峰
编辑:易夕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