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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交通一卡通”湘潭县综合业务受理处11月18日正式售卡

来源:湘潭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彭圆 2019-11-15 09:04:24
中国莲乡 湘潭县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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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交通一卡通”湘潭县综合业务受理处将于11月18日正式售卡。

红网湘潭县分站11月15日讯(记者 朱雨停 文银凤)为更好地满足湘潭县城广大人民群众安全、便捷、经济、舒适,有序出行需求,实现市县交通一卡通,湘运湘潭县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通过积极与相关单位协调,做好“最后一公里”出行服务,“湘潭交通一卡通”湘潭县综合业务受理处将于11月18日正式售卡。

据悉,我县所有城市公交车、城乡公交车将全面开通使用全国交通一卡通乘坐公交车。这意味着所有县城居民手持一卡通即可在全省地市、全国252个地级以上城市乘坐公交和地铁。交通卡提供了普通卡与学生卡两种售卡充值服务,办卡时均需收取15元押金、都可享受县内公交车9折优惠;县际公交车普通卡享受7折优惠,学生卡享受5折优惠,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办理学生卡须持学生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在校证明、两张一寸免冠彩色近照。

如果大家需要,可在工作日前往湘潭县玉兰南路387号(鹏程检测站)进行办理,如有其他疑问也可拨打0731-57277220进行咨询。

附:办卡须知

1、普通卡

(1)普通卡刷卡现实行县内公交车9折优惠(基本票价1元);县际公交7折优惠(基本票价2元);

(2)办卡时收取15元押金;

(3)此卡为不记名、不挂失卡,可续充,遗失或损坏都不予以更换;

(1)普通卡使用满一年后方可退卡、退押金;退卡时,凭完好的卡片和押金条办理退卡。

2、学生卡

(1)只对本市小学、初中、普通高中生发行;学生卡刷卡现实行县内公交车9折优惠(基本票价1元),县际公交车5折优惠(基本票价2元);办卡押金15元,须持学生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本学期缴费收据(或在校证明)、两张一寸免冠彩色近照前往湘潭县综合业务受理处办理;新办学生卡需三个工作日后领卡时再充值(遇办卡高峰期领卡时间将适当延期);

(2)此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或冒用,一经发现,驾驶员有权没收;

(3)每年 9月凭本学期缴费收据和卡片前往湘潭县综合业务受理处行年审,超出使用资格的不再享受学生卡待遇;不再享受学生卡待遇的可凭办卡时证件及完好的卡片进行退卡处理;

湘潭县综合业务受理处可新办学生卡、普通卡,并受理所有卡种的充值、退换卡、挂失、年审等业务;交通卡在县市内所有配备了刷卡终端的公交车上均可刷卡消费。(完)

来源:湘潭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彭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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