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点整治区域
1.县内国省县道、城区主干道路及划定的严管道路。
2.县城主城区中小学校、商业区、农贸市场、汽车站、大型住宅区等交通拥堵区域。
(二)重点整治八大类交通违法行为
1.涉及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狠抓摩托车无牌无证无保险、涉摩涉电车辆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载人、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
2.“三驾”行为。突出整治酒驾醉驾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
3.“三乱”行为。乱停车、乱变道、路口乱和长期违法停放的“僵尸车”、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等违法行为。
4.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主要包括无证驾驭、无牌上路、伪造号牌、污损遮挡号牌、假套牌等违法行为。
5.货运车辆违法行为。主要包括货运车辆“闯禁”、超限、超速、超载、抛撒、滴漏和其他野蛮驾驶违法行为。
6.机动车交通陋习。主要包括车窗抛物、不系安全带、占用公交候车专用区域、滥用远光灯、乱鸣喇叭等交通陋习。
7.行人乱穿马路。主要包括闯红灯、不走人行道、不走横道线、跨越道路隔离栏等违法行为。
8.“四小车”及黄标车交通违法行为。主要包括不符合技术标准的电动车、残疾车、小四轮、助力车(简称“四小车”)及黄标车、老旧车上路行驶交通违法行为。
来源:湘潭县“三创一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李辉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