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1月12日讯(记者 曹辉 通讯员 冉春雷)近日,湘潭县监察委员会刚一成立就有大动作:涉及同一起案件的两名国家工作人员先后到县监委投案自首,主动坦白自己的违纪违法问题,请求组织宽大处理。
去年12月25日15时,某单位一名班子成员陈某独自来到湘潭县纪委,说:“我收受了他人所送的2万元现金,这件事就像一颗定时炸弹,让我提心吊胆,总担心迟早有一天会‘爆发’。我想通了,要争取主动,也恳请组织从轻处理。”
3天后的12月28日上午9时,湘潭县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接待了前来投案自首的某单位一工作人员李某,“我在任单位中层负责人期间,曾收受了他人所送的1万元现金,为某公司一项目虚假资料签字盖章,致使政府财政资金遭受较大损失。一年多来吃也吃不下,睡也睡不好,得知监委已经成立,想来想去还是主动来了。”
目前,上述两人主动上缴了共计3万元违纪所得,涉及的问题线索经初步查证基本属实,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1月10日,湘潭市监察委员会挂牌,标志着湘潭市、县两级监委已全部挂牌成立。湘潭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胡卫兵告诉记者,监察体制改革的强大声势传导出来了,惩戒效应也显现出来了,这次湘潭县两名干部主动投案自首就是例证。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将牢记初心信仰,牢记职责使命,全力以赴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让廉洁湘潭的清风扑面而来。
编辑:黄苏